本报讯近日不少家长就北京市中招考试中“户籍和学籍”以及三个改革试点区县录取分数的有关规定向北京市教委提出质询,教委希望刊登准确消息,以正视听。
关于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学籍或户籍在今年中招改革试点区县的初中毕业生升学报考和毕(结)业证书颁发规定的准确内容是:提倡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区县报考高级中等学校,选报在该区县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和专业。允许初中毕业生自愿到户籍所在区县报考。各区县不得强迫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对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各有关区县应积极予以安排,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考生应及时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按规定核发毕(结)业证书,各学校应承认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毕业升学统一考试成绩为其毕业成绩,在学籍所在区县未考科目按其平时成绩评定毕业成绩,对于分别进行了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试点区县,学校应将其毕业考试成绩作为该生毕业成绩;学生毕业的成绩有未及格科目,学籍所在校应允许其参加本校该科目补考,学校依据学生毕业成绩和补考成绩等核发毕(结)业证书。
教委提醒广大考生与家长,一定要注意以上文字中对“户籍”与“学籍”的规定。
关于海淀、崇文、顺义三个中招改革试点区县升学考试科目的设置与分数权重的有关规定,准确表述应是:崇文考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体育(30分)共590分。海淀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各100分),体育(30分)共430分。顺义考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30分)共600分。
有关人士指出,三个改革试点区县自行组织命题、考试,不再参加北京市统一升学考试,市里给三个区分配了招生指标,录取时按原始分数进行录取,不再与其它区县进行分数换算。